{{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112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
計畫辦理。
二、本案以校為單位,每校可申請1次。活動內容由申請學校依
需求提出規劃,原則如下:
(一)為擴大參與層面,參加學生以全校或全年級方式辦理。
(二)活動辦理方式可為課程、演講、論壇、音樂或戲劇演出等方式辦理,惟活動內容應與品德教育相關,且需規劃引導學生反思與價值思辦對話雙向互動。
三、有意申請學校請填列申請表(附件1)經校內核章後掃描以電子檔傳送E-mail至:guotsun@gmail.com,二重國中游翔越校長收。
四、本案即日起可提出申請,名額有限,將依申請學校先後順序及計畫適切性,經本局同意後核覆申請學校,並補助經費新臺幣1萬元。
五、活動辦理後2週內請依成果彙整表(附件2、2-1、2-2)經校內核章後掃描以電子檔傳送B-mail至:guotsunegmail.
com,二重國中游翔越校長收,俾利彙整成果。
六、相關報名問題可逕洽二重國中游校長或學務主任,電話:
(02)29800164分機100、201。
{{ $t('FEZ003') }}2023-11-29
{{ $t('FEZ014') }}2024-01-05|
{{ $t('FEZ004') }}2023-12-06|
{{ $t('FEZ005')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