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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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就讀於公私立技術中學職業類科、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科、綜合高中專門及實習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職業類科在學學生 (不包含體育、音樂、舞蹈等非職業科學生),具有下列情形者: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證明者。
附註:除檢附以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外,須另附學校核發之品德(評語)與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紀錄等證明文件者。(影本請學校審核後加蓋與正本相符核章)
(二)本年度接受推薦對象:
115年在學之職業類科學生,符合扶助條件者。每校高一、高二、高三每年級可各推薦一名。填具申請表 (如附表) 提出申請。
(三)本會依弱勢條件情形審核,並依獎助名額核定錄取。
(四)各校將推薦表件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影本,逕寄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1.地 址:11469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455號4樓
2.聯絡電話:(02)2790-6303*9606
3.傳 真:(02)2790-9389
4.E-- mail:hkh27906303@gmail.com
(五)有關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5年度「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頒發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http://www.hkh-edu.com) 網站下載。
檢附該生相關證明文件,每學期品德評語、學業平均成績及在校表現獎懲紀錄等資料影本及申請表。
自 115 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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