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8824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促進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
三、旨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且以每縣市最高10萬元為限。
四、提醒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學校配合辦理:
(一)申請作業期程:請於112年7月7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件,寄送至新北市教育局特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信封務必註記 112年度轉型正義教育課程。
(二)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3年1月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局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五、另為提升學校申請之意願,將由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協助展示計畫申請書參考範例,提供申請學校撰寫方向及相關可用資源,並預訂於112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時辦理線上說明會Q&A(Google Meet會議代碼:eqp-rydz-wcp),會後亦將相關資訊上傳至雲端供各學校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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