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2084號函暨續本局112年6月21日新北教特字第1121188123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推動轉型正義教育課程及活動,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核心素養,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申請資訊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二)補助金額:每校最高補助5萬元。
(三)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2年10月2日(星期一)止。
(四)計畫辦理方式:結合相關公私立機關、機構之資源,師生共同參與轉型正義的實踐,納入文學、藝術創作等美學領域,以教師增能、微課程、主題策展、藝術工作坊、校外參訪等方式推廣轉型正義教育。
三、如對上開內容有任何疑義,得逕洽國立員林高級中等學校吳小姐,電話:(04)8320364轉508。
四、旨案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期程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校最高補助5萬元,且以每縣(市)最高10萬元為限。
五、申請作業期程:請各校於112年9月25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表件寄送至本局特教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信封務必註記「112年度轉型正義教育課程」。
六、本案計畫如有賸餘款應全數繳回,受補助之學校應於113年1月5日前檢附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應繳回之計畫款項,函報本局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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