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為建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與支持系統,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與學生學習成效,請貴校提出「新北市技術型高中115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申請表,以協助教師專業成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技術型高中115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辦理(附件)。
二、申請對象:新北市公私立技術型高中(含普通型高中設有專業群科)學校及綜合型高中。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4月27日(星期一)止。
四、辦理類型:教學創新類、專題實作類、AI科技類、綠色永續類、社會情緒類與國際教育類。建議結合SDGs永續發展指標及綠色領導(碳中和)等。
五、計畫期程:計畫執行自115年8月至116年7月止。
六、每個社群運作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5萬元,經費將分2期撥款,第1期為115年8月至12月,第2期為116年1月至7月。請各校經費動支前應填具經費概算表,並經學校會計及校長核章後,始得執行。
七、本社群計畫可搭配新北市未來方舟計畫執行,未來方舟計畫為發展教育變革因應未來課程挑戰之競爭型計畫,融合未來科技、綠領永續、產學鏈結與社會情緒學習,透過跨域整合與創新實作打造學習生態系,可支應社群發展課程、教案所需跨域材料費或業師協同教學費用等。
八、獎勵:
(一)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項第4款第2目、「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6目及「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第12項第4款辦理。
(二)承辦學校辦理本案有功人員於活動辦理完畢後,給予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4人為限,含主辦人1人嘉獎2次,自行辦理敘獎;承辦學校校長,嘉獎2次敘獎,由學校提報教育局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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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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