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旨揭補助方案簡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本市轄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社團(需檢附家長及學校同意書)。
2、設籍本市20至40歲之青年(以參與國際事務所需必要費用為限)。
(二)補助項目:多元文化性質、國際事務活動及青年局認定有助於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每案補助上限原則為2萬元。
(三)申請方式:電子郵件(youth01@ntpc.gov.tw)、郵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6號3樓,青年局收—註明申請青
年綜合發展補助)或親洽青年局辦理。
二、相關申請表件請於青年局官網(https://reurl.cc/OAVrdR)下載,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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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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