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交通部112年9月20日交科字第1121601611號函(如附件)及本府112年9月27日新北府交停字第1121909467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臺灣2050淨零轉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完善電動車使用環境,強化交通數位便民服務及產業應用發展,交通部業於112年4月14日訂頒「電動車充電站(樁)資料標準v1.0」供各界依循。
三、另依本府112年9月21日新北府交停字第11218272661號函轉交通部發布「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停車場經營業應將充電設施資訊,依交通部訂定之電動車充電站(樁)資料標準格式,傳送或介接至交通部指定之資訊平臺,合先敘明。四、為利各單位了解電動車充電站(樁)資料上傳流程、驗證及介接方式,交通部提供線上說明文件(https://reurl.cc/4WyQLj) 供遵循。另交通部已完成標準驗證工具(https://reurl.cc/QZ626q)之開發,可協助各單位驗證所產製充電站(樁)資料標準符合性,各校上傳資料至交通部
TDX平臺前,應先進行資料格式驗證,加速跨單位充電站(樁)資料流通共享。若貴校停車場有設置電動車充電站請依上開說明辦理。
五、若有資料上傳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技術窗口顏吉男先生,聯絡電話:(02)89691969分機1227,電子郵件:
randy. yen@iisigroup.com,或交通部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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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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