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旨揭獎學金案業於112年4月24日公告獲獎名單,敬請貴校轉知獲獎學生於112年10月31日前寄回第二期款相關文件(免備文)憑辦撥款。
二、獎學金撥付方式依申請辦法第十三條辦理。
(一)獲獎者為高二(或高一)之學生,獎學金分二期撥付,由獲獎學生依本會提供之領據範本及附件領據金額填寫完成後,經學校核章後撥入指定帳戶。
1、第二期款:獎學金總額之50%,於該學生完成高三(或高二)學籍註冊並提出相關證明,併同收款領據繳交本會,本會收訖後1個月內發放。
三、為確保獎助學金能確實為獲獎學生所使用,經學校評估後若需將獎助學金匯入學校帳戶,後續由學校轉撥受獎學生,請於領據上勾選「匯入學校帳戶,由學校轉撥付獲獎學生」並於文中敘明,本會將依來函辦理。
四、本獎學金為全額資助獲獎學生學習、生活及練球等所需花費,學校或球隊請勿要求或接受獲獎學生獎學金饋贈,若有發生相關受贈之情事,本會將取消該校申請獎學金之權利,並追回獎學金。
五、檢附威德眾星獎助計畫高中籃、排球聯賽獎助學金獲獎名單、領據範本
{{ $t('FEZ003') }}202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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