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任教科別:閩南語 客語 台灣手語 原住民語
一、學士學位(含)以上。
二、工作與教學經驗:
曾任語言教學工作兩(含)年以上為佳。
三、證照/實務管理/專業條件:
(1)具備語言相關證照。
(2)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熱心教學。
四、檢附應徵資料(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表1份。
(2)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
(3)其他有利備審資料(如得獎紀錄、專業證照及推薦函…等)。
五、工作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216號 樹人家商
有關前項表件,請於111年6月20日前,以掛號寄達或mail
電話:02-26870391分機114
e-mail:fangchyi110@stgvs.ntpc.edu.tw
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216號
{{ $t('FEZ003') }}2022-06-07
{{ $t('FEZ004')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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