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陸棋宣
{{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原住民族教育法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二、課程抵免適用對象以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所有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聘任6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為主。
三、申請人自行下載列印相關表格文件並填妥課程抵免申請表,如有疑問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張育瑄小姐,電話 :(04)2218-3308。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3-30
{{ $t('FEZ014') }}2026-04-29|
{{ $t('FEZ004') }}2026-03-30|
{{ $t('FEZ00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