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樹人家商

處室最新消息彙整

新北市私立樹人家商 111 學年度 國文朗誦 競賽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競賽目的:配合新課綱國文素養導向,養成學生有效閱讀與正確理解能力,特訂定此辦法。

二、參加對象:本校一、二、三年級全體學生(二年級建教班自由參加)。

三、競賽日期:

              【一年級】111年11月02日(三)11:10
             【
二年級】111年10月26日(三)11:10
             【
三年級】111年10月19日(三)11:10

四、競賽地點:美容地下室 美容(二)教室

五、競賽方式與內容:

  1. 競賽當日上午9:00公告抽籤號碼,請抽到的同學於11:10攜帶學生證到競賽場地集合若遇當日請假未到者,由下一號遞補,原號學生須於銷假後至教學組領單補朗誦
  2. 國文科提供未斷句文稿,學生可於準備時間內於文稿上做記號。
  3. 朗誦時間2分鐘,時間內未完成者,總成績扣5分。
  4. 評分標準:
    (1) 發音:讀音錯誤每次扣2分
    (2) 流暢度:斷句錯誤、漏字、改字、增字每次扣2分
    (3) 台風:儀態、表情、態度,評審酌加扣分,最高10分
    (4) 評分標準以90分起評
  5. 朗讀段落:

(1) 一年級:第八課《茫茫人海中的一名女孩》P.120倒數第四行:「我揚起….」至P.121

(2) 二年級:第五課《在爛泥溝渠中仰望星空》P.70第1、2段

(3) 三年級:第一課《艾之味》P.10「艾是一種菊科野草……可能也源出同流」

六、獎勵辦法:每年級分數最高之前五名頒發獎狀乙紙,以茲鼓勵。 
              (若有同分者,則增額錄取)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1-01|

{{ $t('FEZ005')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