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計畫說明如下(餘詳如實施計畫):
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至113年6月止。
社群申請期程:
申請期間:自112年6月1日(星期四)至112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公告結果:預計於112年7月31日(星期一)於網站公告審查結果。
本局同意專業學習社群成員,參與社群活動時公假出席,跨校專業學習社群成員,參與社群活動時公假(課務自理)。
三、相關獎勵:
承辦學校校長: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2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及其附表第4項第2款予以嘉獎1次,由各校報本局後核定。
承辦學校人員:教師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及其附表第4項第2款,公務人員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核予主要執行人員嘉獎2次,協助人員嘉獎1次4人為限,由學校本權責辦理。
四、若有申請網站操作方面之問題,請洽詢李姵珊輔導員,電 話:(02)29603456分機8437。
五、檢附實施計畫及112年QA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5-25
{{ $t('FEZ014') }}2023-06-24|
{{ $t('FEZ004') }}2023-05-25|
{{ $t('FEZ005')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