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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新北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專業實踐認證作業計畫」(附件1)1份,請查照。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認證計畫為鼓勵參與教師專業培訓之人員實踐專業回饋,透過公開授課及運用担關專業回饋知能,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日期:113520日(星期一)超至113726日(星期五)。

(二)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方式,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上傳認證梠關資料。

(三)申請對象:

l、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參與110111112學年度培訓之教師。

2、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參與111112學年度培訓之教師。

三、獎勵: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第12點核予取得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或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合格蹬書之教師敘獎。

(二)教師部分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圍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及其附表第4項第1款核予嘉獎1次,請各校依棓關規定本權責辦理敘獎。

(三)校長部分由學校提報本局辦理敘獎。

四、檢附「進階回饋人才認證手冊」(附件2)  「教學輔導教師認蹬手冊」(附件3)及「觀察焦點與觀察工具的選擇」(附件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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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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