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11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95A號函辦理。
二、為補助旨揭赧名費,請學校已赧考113年8月3日113年度「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蹬」、113年10月5日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及113年12月7日「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至「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教育資料庫系統」(網址:https: //ipse.k12ea.gov.tw/;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申靖赧名費補助,申請方式及梠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
l、請學校於期限內填報教師資料,上傳應試章之准考證掃描檔或成績單之掃描檔至前揭系統。
2、如填赧當下無法取得准考蹬或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結書後上傳。
(二)學校填報日程:113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
(三)補件切結書之補件:114年1月24日前寄至承辦人信箱(Ema i1 : e-1359@ma i1. kl2ea. gov. tw,陳小姐)。
(四)報名費補助額度:
l、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蹬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蹬補助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4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補助2,500
三、若無本系統帳號,請先註冊帳號,若已有帳號但已超過6個月未上線,因資安考量,系統將自動停用帳號,請透過帳號恢復重新啟用帳號,操作方式參考手冊。
四、如填赧當下無法取得准考證及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結書後上傳,倘申請資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補助。
五、若有表單填列及審查之疑問,可加入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資訊區」Line Chat帳號(Line ID : @053qssrv)或請聯繫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 (Email: ntcudct_betty@mail. ntcu. edu. tw,聯絡電語:(04) 22181120轉14,吳小姐)。
六、為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認蹬,學校得依本市111-114學年度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本土語言教育獎勵計畫予以獎勵,惟教師就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款。
七、檢附填赧端操作手冊及本市獎勵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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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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